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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清泉主持召开鲤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会议议题:1.讨论研究关于召开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2.讨论研究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3.讨论提交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4.研究确定召开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和建议议程。纪要如下:
一、讨论研究关于召开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魏鹏程所作的《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泉州市鲤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经过讨论,决定将以上议题提交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讨论研究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主任许锦芳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泉州市鲤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泉州市鲤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讨论,决定将以上议题提交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讨论提交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魏鹏程对提交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材料的说明,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黄成君对《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说明。会议经过讨论,决定将以上议题提交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四、研究确定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和建议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