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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3-02-22 | 字号:
 

730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清泉主持召开鲤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会议议题:1.讨论区十届人大代表赴宁德履职培训方案;2.讨论《世遗时代提升海丝古城旅游接待能力的调研报告》;3.提出第六次主任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题,并初定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纪要如下:

一、讨论区十届人大代表赴宁德履职培训方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主任许锦芳所作的《关于举办区十届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的方案》并做有关说明,明确了培训班的时间、地点、人员、培训内容以及培训经费等方面的安排。会议强调,此次培训是换届后组织的第一次人大代表异地集中培训,旨在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要力求时效,让代表学有所获;要精心组织,完善培训方案,优化培训内容;要重视安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中央八项规定等各项纪律要求。会议原则通过了该《方案》,决定由人事代表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向区委请示报告。会议要求,人事代表委要具体做好培训活动的联系和组织工作,办公室配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二、讨论《世遗时代提升海丝古城旅游接待能力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宗委主任朱婷婷所作的《世遗时代提升海丝古城旅游接待能力的调研报告》并作有关说明。会议要求,要强化调研报告的成果转化和有效应用,将报告呈送区委作为决策参考,并转交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落实,由华侨民宗委具体对接相关单位,做好跟踪、监督、检查,并适时听取和审议办理落实情况,推动调研成果的落地转化。会议原则通过这份报告,决定由调研组继续征求文化界、旅游界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进一步完善调研报告。

三、提出第六次主任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题,并初定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

会议初定于八月二十二日召开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建议议程:1.讨论研究人事任免事项;2.听取区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及推进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3.听取区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情况报告;4.听取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听取鲤城公安分局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整治工作情况报告;6.听取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7.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初定于八月三十日召开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建议议程:1.审议人事任免事项;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及推进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情况报告;4.听取和审议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鲤城公安分局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整治工作情况报告;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情况的报告;7.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