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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3-02-22 | 字号:

425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清泉主持召开鲤城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会议议题:1.听取区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2.研究确定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件;3.研究通过区十届人大常委会聘任各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草案);4.听取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信访工作报告;5.讨论研究关于鲤城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稿(草案);6.讨论研究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确定提交常委会开展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7.讨论研究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确定提交常委会开展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8.讨论研究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提升文化市场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确定提交常委会开展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9.讨论研究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确定提交常委会开展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10.研究确定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联系代表和群众“双联”活动方案;11.传达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精神;12.研究确定召开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和建议议程。纪要如下:

一、听取区政府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自然资源局詹敬东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鲤城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黄国川受调研组委托所作的《关于鲤城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详见附件1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基础工作,全面摸清家底基数。要切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摸清“家底”,要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等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清查归集,统一界定标准,统一核算口径,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清单、台账,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形成真实、准确、时效性强的基础数据。要逐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建立,探索数量与价值相结合的多重核算方式,为科学保护和利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基础信息、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撑。二要强化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要强化土地利用全程监督,健全低效产业用地退出机制,加大存量用地盘活力度,及时消化清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存量土地,对2009年至今已办农转用的231032.95亩闲置土地要逐宗制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加快存量土地盘活速度。要通过改善用地布局、加速僵尸企业处置、推动工业园区标准化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完善国有土地供给管理,高效推进土地有偿出让,加快已列入2022年出让计划的14宗合计1175.21亩土地的出让速度,尽快回流土地资源资产的成本收益;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进一步健全做地、储备、出让相结合的土地储备体系,提高做地储备出让计划的科学性和执行性,要加快推进江滨南路南侧B地块、繁荣片区一期等项目用地报批进度,为我区发展建设提供土地要素支撑保障。三要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完善监督体系。要提高工作站位,切实履行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资产管理职责,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避免多重管理或管理缺位,形成权责明晰、统一协调、措施有力的监管体系。要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切实履行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定义务,加强联合执法,严肃查处破坏自然资源、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占耕、占林补偿制度,坚决打击违法占地、毁林行为,提升森林火灾防范能力,落实林木虫害防治,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快完成金浦地质灾害点整治。要努力转变发展方式,结合碳达峰、碳中和总体目标,推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四要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土地空间布局。结合古城、新区特色,把握好申遗成功机遇和我市“跨江发展、跨域融合”战略发展机遇,对标我区高质量发展超越的目标,加强与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细编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努力实现资源持续开发利用,助推鲤城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

二、研究确定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件

会议通报了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有关情况。经过讨论,从123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中研究确定了3件建议作为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件。分别是1.建议1015号:陈舒、吴旭淳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鲤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展示的建议》;2.建议1039号:洪文治代表提出的《关于老区名校到江南新区设立分校的建议》3.建议1062号:苏冰阳代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及长效管理工作建议》。

会议强调,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人事代表委要密切关注办理过程,加强与区政府领办领导、承办单位及代表的沟通联系,切实将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区人大常委会各委要对应做好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促落实工作。

三、研究通过区十届人大常委会聘任各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草案)

会议讨论了《区十届人大常委会聘任各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草案)》并决定通过该名单,会后由办公室予以印发。

四、听取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信访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林子东所作《区人大机关2021年信访工作报告》。会议决定由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区人大机关2021年信访工作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后,向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报告。

五、讨论研究关于鲤城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稿(草案)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黄国川所作的《关于鲤城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决定由财经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审议意见(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六、讨论研究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确定提交常委会开展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黄国川所作的《关于对区政府办理落实<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报告》,经研究,同意将《区政府办理落实<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提交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七、讨论研究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确定提交常委会开展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黄海卫所作的《关于对区人民政府办理落实<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报告》,经研究,同意将《区人民政府办理落实<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提交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八、讨论研究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提升文化市场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确定提交常委会开展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刘俊生所作的《关于对区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区文化市场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报告》,经研究,同意将《区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区文化市场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提交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九、讨论研究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确定提交常委会开展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环城委主任吴永志所作的《关于对区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报告》,经研究,同意将《区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报告》提交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十、研究确定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联系代表和群众“双联”活动方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主任许锦芳所作的《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联系代表和群众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会议原则通过该《方案》,决定由人事代表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后,予以印发。

十一、传达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精神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刘俊生传达的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精神。(详见附件2

十二、研究确定召开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和建议议程

会议定于427日召开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2.审议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2020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3.审议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4.审议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提升文化市场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5.审议区政府办理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6.听取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信访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