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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20-12-29 | 字号:

11月27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清泉主持召开第六十三次主任会议。会议议题:1.研究人事任免事项;2.听取区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3.听取区人大2020年信访工作情况的汇报;4.讨论研究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5.讨论研究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鲤城区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6.讨论研究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7.讨论研究关于调整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8.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曾春泉请求辞去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9.讨论研究代表有关事项;10.研究确定召开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和建议议程。纪要如下:

一、关于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陈斌受黄辉灿区长委托所作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吴振法等同志任职的议案》(泉鲤政〔2020〕34号),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蔡达莉受李清坝院长委托所作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黄春屏同志职务的议案》(泉鲤法〔2020〕42号),听取了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陈竞芳所作的关于吴振法等拟任同志的有关情况说明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黄海卫所作的《关于吴振法等同志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研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局长王泽勇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鲤城区“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黄永芳受调研组委托所作的《关于鲤城区“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详见附件)。

会议认为,自2019年7月起,我区启动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区发改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工作阶段和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目前,已起草形成“十四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专项规划编制正在有序推进。但“十四五”规划编制也有存在不足:一是规划量化指标尚未明确。“十四五”规划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量化指标还在酝酿之中,有待与省、市的有关要求相衔接。二是规划编制部门工作对接不够。部分专项规划已经完成初稿,部分专项规划正着手开展编制工作,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对接不够紧密。三是规划内容还需进一步提升。“十四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重点项目策划等内容,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要把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贯穿到“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全区经济社会建设的始终。

会议建议,一要抓紧修改完善“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紧紧围绕区委“1235”总体部署,以区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指引,加强上下左右工作关系的协调沟通,注重与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的衔接,强化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规划前后的衔接,认真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主要成效、经验和存在不足,研究影响制约当前和今后五年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分析区域发展优势、主要短板、突出问题,聚焦全方位推动鲤城高质量发展超越这一目标,着眼长远、全局谋划、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在“十四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按照切实可行又适当超前的原则,科学合理设定“十四五”期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指标,编制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全面的五年规划。二要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要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创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做优做强纺织鞋服、电子信息、机械汽配三大主导产业,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持续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构建现代都市型产业体系。三要提升城市建设内涵品质。要推进古城新区“双城”融合协调发展,实施市区内沟河和背街小巷整治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扩面提质、中山路及周边商圈业态综合提升等项目,促进古城繁荣发展;推进江南新区繁荣片区、站前大道西侧、兴贤路中段等片区改造开发建设,以及道路、地下管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江南新区城市化水平。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四要积极谋划生成重点项目。要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谋划一些大项目、好项目,争取进入国家、省、市项目盘子,为区经济社会发展积蓄后劲,以项目载体支撑高质量发展。五要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要以“双提升”为根本落脚点,扎实谋划教育、医疗、老旧小区改造等一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工作,推进平安鲤城建设,提高鲤城社会治理能力,积极主动回应百姓关切,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六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要进一步细化基层社区治理具体工作措施,更多关心社区建设,完善社区财力保障机制,增加财政投入,加强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盘活高新园区闲置土地、厂房,留住江南新区片区改造项目涉及需要搬迁的本土企业、优质企业,为经济健康发展增添动力。

关于区人大2020年信访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林子东所作的《区人大机关2020年信访分析》。会议认为,2020年以来,区人大信访办围绕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相应职责,找准位置,有效作为,较好地完成信访工作任务。指出,信访工作中仍存在个别承办单位对信访问题重视不够、部分信访人维权意识高但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会议强调,一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保持同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最直接、最有效的渠道。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人大信访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的现实意义。要将人大的信访办理工作与人大行使监督权结合起来,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二要有所作为。要坚持在区信访联席会议框架内,找准位置,有效作为;履行人大相应职责,发挥人大应有作用,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和“错位”。各街道人大工委要有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勇气,结合工作职责,加强信访联动,配合做好信访工作;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信访工作中的作用,通过代表履职,推动问题解决,化解矛盾;要在认真办理来信来访的基础上,加强综合分析,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向常委会反映社情民意,服务好常委会的中心工作。三要健全机制。人大信访工作要更好地服务于常委会监督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履行好人大信访职责,建立健全接访、会商、督办等制度机制,逐步实现来信来访规范化、法制化和程序化。加强对重要信访件的分析研判和跟踪督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四、关于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黄海卫所作的《关于鲤城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决定由内司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审议意见(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区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黄永芳所作的《关于区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初步审查报告》,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鲤城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会议决定由财经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以上决议(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关于召开区第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会议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由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决定(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七、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因工作需要,会议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会议同意将以上决定(草案)提交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会议审议。

八、关于接受曾春泉请求辞去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根据曾春泉的辞呈,会议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曾春泉请求辞去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会议同意将以上决定(草案)提交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会议审议。

九、关于代表有关事项

因工作需要,会议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主任许锦芳所作的《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伍伯伟等同志辞去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九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实施方案(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鲤城区选举办公室的决定(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九届人大代表补选时间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由人事代表委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以上决定(草案)和实施方案(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关于区第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和建议议程

会议定于11月30日召开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建议议程:1.审议人事任免事项;2.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3.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4.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5.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6.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伍伯伟等同志辞去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7.审议代表补选有关事项;8.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曾春泉请求辞去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9.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