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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7-04-24 | 字号:

420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进发主持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会议议题:1.讨论人事免职事项;2.讨论研究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制度(草案);3.讨论研究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4.讨论区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确定提交常委会开展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5.研究确定召开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和建议议程。纪要如下:

一、讨论人事免职事项

会议听取讨论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石小荣受检察长王文龙的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免去曾婧同志法律职务的议案》(泉鲤检[2017]4号)和有关情况说明,决定将此份议案提交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制度

会议讨论了《鲤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制度(草案)》,决定由办公室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制度(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讨论了《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决定提交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对区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刘俊生所作的《关于区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进行满意度测评的报告》,会议决定将《区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提交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五、关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日期和建议议程

会议定于425日上午召开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建议议程:1.审议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2.听取区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3.审议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4.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制度(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