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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鲤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3-06-26 | 字号:
 

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21028日,泉州市鲤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晓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鲤城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进行了认真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克服年初暴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代表建议办理时间短、任务重的困难,不断强化为民意识、人大意识,切实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强化交办督办工作,把办理好、落实好代表建议作为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作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大事来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代表建议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理答复,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单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做得不够,存在重文书答复,轻实际问题解决落实的现象;二是少数综合性建议的主办与协办单位之间相互沟通协调不够,导致部分建议答复不够全面规范、落实质量不高;三是建议办理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办理情况的反馈环节仍需加强。

为进一步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办理代表建议的责任。人大代表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其履行代表职责、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工作,也是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要站在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按照“落实是目的、满意是目标”的工作思路,坚持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要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深化创新办理工作,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在提高办理质量上做文章,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是国家机关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体现。代表所提的建议,大都是通过集中视察、代表进选区等活动收集、酝酿后形成的,源于基层实践和人民群众。各承办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在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水平上下足功夫,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注重加强组织协调和沟通联系,切实落实好“两见面三结合”制度,把代表建议的办理与部门职责、重点工作相结合,不断优化沟通方式,把联系沟通代表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阶段性向代表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反馈建议办理情况,让建议办理由原来的“文来文往”逐步转变为“你来我往”“常来常往”。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律,增进代表们对政府机关职能的了解,实现双方的良性互动,让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部门工作职责有机融合,切实把代表反映的社情民意真正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三、要强化督办跟踪,不断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区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跟踪督办机制,通过组织专项督查、定期通报办理情况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督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全区重点工作、为民办实事工作有机结合。区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和指导力度,强化质量督办、过程督办、效果督办,力争让每一位建议代表得到满意的答复,真正使代表建议的办理取得实效,让代表在推进鲤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中主动作为,有所作为。

四、要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承办人员的整体素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时效性强的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承办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心。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加大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从提升办理干部队伍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办理效率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建议办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承办水平,让承办单位做到办理工作同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相结合、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把办理工作作为促进与代表、群众沟通和联系的桥梁,作为促进政府工作的有效手段,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效。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90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征求意见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