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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07-09-03 | 字号:

泉鲤人[2007]26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07年8月 22 日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鲤城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区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转交区政府办理后,区政府高度重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办实事、为人民谋利益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办复工作责任制。各承办单位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创造条件,加大办复工作力度,办理质量较好。办理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代表们对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和答复工作表示满意。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个别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缺乏办理主动性,存在简单应付和答复不规范、措辞生硬的现象;有的建议涉及单位较多,主办和协办单位未能较好地协调,有的协办单位没有及时提出书面意见交主办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效率;一些承办单位“两见面、三结合”活动开展不够,走访、征询代表的意见不够主动;一些建议意见的办理涉及到市直有关部门,使办理难度增大;办理工作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代表建议办复的反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今后应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识要进一步到位。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具有代表性、广泛性和针对性。政府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注意维护政府形象,真心实意,诚心诚意,全心全意热情服务,热心办理。

二、工作要进一步深入。要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改进工作方法,广泛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办理工作“回头看”,各承办单位要对所承办的建议进行自查,对已答复代表、属于“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将逐步解决”的事项,要实行全程跟踪,推进办理工作的真正落实。

 三、质量要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实效。对承办单位已做出答复、正在落实中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抓紧落实,如期完成,取信于民。对已经办结、落实的事项要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切实巩固办复成果。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9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