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人事任免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郭爱琼等同志法律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 字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金标的提请,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任命:

郭爱琼同志为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李铮同志的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