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区长黄辉灿的提请,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吴振法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志慧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