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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吴振法等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 字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区长黄辉灿的提请,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吴振法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志慧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