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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黄辉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 字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代区长苏延辉的提请,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2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黄辉灿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斌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苏毅君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