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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规定,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审议通过,任命:
王明祥、方伟、方晓莉、卢辉耀、叶鲤生、庄祥龙、庄燕茹、江军猛、吴文财、吴清红、吴端旭、何艺华、何立江、何群峰、沈继彬、陈志雄、陈秀玉、陈秀美、陈佳敏、陈秋菊、林选煌、林夏鸿、段琦、洪伟川、袁金花、倪少斌、倪德利、徐训发、徐倩倩、翁晖、高秀云、黄小燕、黄加兴、粘艳茹、蒋春妹、傅佩霞、谢高远、蔡劲南、蔡思达、熊太祥、颜佟萍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林专红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