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清坝的提请,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任命:
陈志捷为鲤城区人民法院鲤中人民法庭庭长;
张 晓为鲤城区人民法院浮桥人民法庭庭长;
王江农为鲤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黄春屏为鲤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吴 晶为鲤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文俊为鲤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郑英好为鲤城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林孟娴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扬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莹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左杰的鲤城区人民法院浮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 晓的鲤城区人民法院鲤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江农的鲤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黄春屏的鲤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蔡达莉的鲤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吴 晶的鲤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蔡海燕的鲤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文俊的鲤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郑英好的鲤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