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代院长李清坝的提请,泉州市鲤城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任命:
李建河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卢向晖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