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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杨左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9 | 字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十一款规定,根据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院长黄继业的提请,泉州市鲤城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626日审议通过,任命:

杨左杰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浮桥法庭庭长;

王江农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蔡扬华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聪利为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左杰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201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