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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05 | 字号:
 

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1年12月17日在泉州市鲤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程和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07年以来检察工作回顾

 

2007年以来,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发挥检察职能,增强服务大局成效

围绕科学发展,谋划检察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发展大局之中,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整体部署,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我区经济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呈现的新特点,立足检察职能制定了《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意见》、《关于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科工贸旅游文化名区服务的意见》和《关于贯彻鲤城区服务发展大行动的实施方案》,并狠抓落实。

延伸工作触角,服务企业发展。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开全市先河,我院分别在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泉州高新区(江南园)设立检察联络站及检察工作室,这是架设检企沟通桥梁,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而成立的专门机构,受到企业和职工的普遍欢迎,泉州电视台《泉州新闻》、《法制连线》栏目先后进行了报道,社会各界对该新举措给予较高评价。

虚心开门纳谏,提升服务水平。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由院领导分别带队走访辖区内重点龙头企业,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员工代表深入座谈,了解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水平。与鲤城公安分局携手举办以共商服务发展之计、共谋维护稳定之策、共筑公正廉洁之城为主题的专题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集思广益。

二、落实宽严相济,深入打击刑事犯罪

落实维稳责任,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2007年以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6732931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19733365人,决定不起诉51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3398人。坚持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四黑、除四害 等专项斗争,办理了以刘伟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案件433人,查办1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并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批准逮捕13名犯罪嫌疑人,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461529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在执法办案中,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率先在全市建立完善的轻微、普通、重大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共启动快速办案机制389558人,占案件总数的23.3%,实现以效率促公正。实行轻罪案件不捕直诉有效缩短了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节约诉讼成本,轻罪不捕直诉机制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基层院推广。在此基础上,我院积极探索非羁押诉讼模式,与法院、公安联合签订了《关于实行非羁押诉讼的实施意见》,有效衔接轻罪不捕直诉,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2007年以来,共实行不捕直诉案件252378,适用非羁押诉讼案件5465人,非羁押诉讼的成功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

推行阳光执法,努力增强办案效果。提高执法透明度,推行不诉走访机制,2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被害方和被不起诉人均无异议。4位在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试行附条件不起诉,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良好。构建释法说理机制,在作出逮捕决定、附条件逮捕决定、不捕决定和不起诉决定的同时,辅之以规范、准确、全面的说理,从而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化解矛盾,该做法得到侦查机关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有效地促进了司法和谐。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共启动人民监督员个案监督程序1522人,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

三、查办职务犯罪,构建惩防并举体系

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坚持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毫不放松地抓好反腐败斗争,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626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359人,渎职侵权案件99人,大案4551人,查办科、处级干部22人,追回赃款、非法所得共计人民币900多万元。整体案件同比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案件查办数量多;二是大案要案所占比例高;三是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金额大。如上级院交办的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所长陈某(正科级)受贿一案,涉案金额达130余万元,成为我院建院以来查处涉案金额最大的个人受贿案件。

突出重点深挖窝串案。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着力点,积极宣传《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引导人民群众熟悉使用12309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畅通倾听群众呼声、诉求的渠道,依法查办严重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土方车滴撒漏、学校校服、医疗器械回扣以及查处两违建筑不力等问题入手,立足查处个案的,带动深挖类案的,先后查办了国土、公路稽查、行政执法领域及医疗、教育系统贿赂窝串案2323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成功办理省院、市委督办的泉三高速公路鲤城段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从中立案99人,涉案总金额达人民币650余万元,并如数追回赃款及非法所得。

标本兼治预防全方位。广泛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组织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活动43次,举办法制讲座32(场)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12000多人次,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2批次。深入街道办事处和机关单位开展大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巡回展;与市公交公司联合发布了以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共同的责任为主题的车体公益广告;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监督制约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32份,帮助其建章立制。针对我区非法传销有所抬头、食品安全监管、出租屋管理存在漏洞及晋江流域非法采砂活动屡禁不止等情况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提出检察建议,召开联席会议,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良好的效果

四、维护司法公正,提高诉讼监督水平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坚持经常性监督和集中开展专项监督相结合,着力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对刑事诉讼活动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违法立案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监督立案21件,监督撤案41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口头及书面纠正意见300余次;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决定追捕109人。认真审查法院的刑事判决,对量刑畸轻、适用缓刑不当的44人依法提起抗诉,已改判2件。提出量刑建议325人,法院采纳277人,采纳率85.2%

加强民行诉讼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请抗诉48件,均得到上级院采纳。对68件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案件,认真做好息诉服判工作,有效维护司法权威。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督促起诉工作,依法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1余万元;开展民事执行监督试点工作,帮助20名申诉人讨回20余万元拖欠款,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与行政执法衔接。拓展监督视野,增强监督实效,把监督的触角向行政执法领域延伸,严格执行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相关法律规定,与区政府法制办共同研究制定我区贯彻实施意见。树立全局观念,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案件移送工作,推动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促进行政执法的进一步规范。

五、推进矛盾化解,创新社会管理能力

强化控申窗口便民服务。受理群众控申举报件320件,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121次,接访群众500余人次,连续6年实现涉检零上访。制定《联动办访工作机制实施意见》,邀请当地党政领导、社区负责人以及职能部门参与接访,整合检察业务和行政单位工作职能,增强信访工作合力。推行预约接访、指定接访和上门释法等工作制度,开展社区巡回接访、女检察官专题接访、送法进工业园区主题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强化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制定《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办法》,向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发放检察监督联系卡;与公安局、司法局每月通报一次监外执行工作情况;与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公益劳动基地和思想教育基地,参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3000多人次,组织集中教育454人次,有效增强矫正效果。依托青少年维权岗、法制副校长等工作平台,派员深入鲤城区第三中心小学、泉州三中等学校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为600多名师生上法制课,大大提高了师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市看守所联合会签了《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实施细则》,有效维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强化检察环节综合治理。牵头开展对挂钩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在办案人员与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帮助开元街道办事处、涂门社区、笋浯社区和海清社区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积极开展检察环节刑事和解工作,着力化解矛盾,实现以司法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目前已成功和解51件。在此基础上,与鲤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联合开展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联合开展刑事和解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突出领导班子建设。以团结、务实、高效、廉洁为目标,加强和落实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领导能力。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利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60余件,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纠正不正之风、促进执法为民专项教育活动。结合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化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认真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进一步深入开展向李彬同志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良好形象。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积极引进优秀人才。目前,我院大学本科以上人员有60人,占85.7%,具有硕士学位人员8人,在读硕士6人。积极支持干警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5年来共有17名干警通过考试。在提高学历层次的基础上,注重分类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能力建设。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上级院举办的领导干部素能培训、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及各类业务培训400多人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努力做到自身硬、自身净。积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我院先后就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执行情况等重要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每月寄送检察工作简报,随时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在重点业务工作和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注重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检察工作在接受监督中平稳健康发展。

过去的五年是鲤城检察工作整体推进、法律监督不断加强、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为维护鲤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积极贡献的五年;是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的五年;是执法保障更加有力、基层院建设快速发展、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的五年。五年来,我院有50多人次受到省、市及区级表彰。20082011年我院又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控申接待窗口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大力帮助的结果,是历届班子打下良好基础的结果,是全院检察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的认识和体会主要是:

一、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

我们深切感到,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只有自觉置身于党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才能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五年来,我们坚持党内工作请示报告制度;执行要案线索备案初查制度;落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具体规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检察工作。党委、人大对检察工作始终给予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检察机关查办案件,并帮助解决检察机关遇到的各种难题,从而确保了检察机关检察权的独立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制度管理、机制创新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关键环节。

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干警的思想、行为得以规范,工作得以协调、创新的保证。五年来,我们坚持大胆探索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如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轻罪不捕直诉、非羁押诉讼、不诉走访、法律文书说理、刑事和解等等,无不走在检察同行的前列,得到上级院的肯定与推广,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提升服务大局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制度管理、机制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办案效率、规范办案流程、确保办案质量。实践证明,良好的机制对于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三、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五年来,我院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倾听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支持、鼓励和鞭策,都是我们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回顾过去的检察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大局的意识与措施仍需不断增强和改进;防范、发现和查处职务犯罪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工作有待加强,对一些以罚代刑、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问题监督力度不够,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有差距;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还比较低,还需加大科技强检步伐。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勇于探索,积极进取,不断改进,使存在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区委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了经济更加发达、城市更加宜居、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生态更加优化、党建更加科学,建设创新型和谐文化名城的奋斗目标,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今后五年是我区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关键的五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检察机关义不容辞。今后五年我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第七次代表大会的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提升的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和谐文化名城作出新的贡献。围绕这个目标和思路,具体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服从领导,坚定工作方向。坚持党的中心任务来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坚决服从党委和上级院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强化自身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全面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发展。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保障和推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围绕高检院四个维护、两个促进11要求,更加注重犯罪预防,更加注重司法保护,更加注重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全面正确有效履行检察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维护稳定,深化重点工作。坚持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涉检舆情监测、社区矫正、帮教涉案未成年人等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升。坚持把群众工作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健全检群联系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四、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开展发案单位个案预防、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防控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社会化预防网络的作用,最大限度遏制、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五、严格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司法公正。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以及省院实施意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监督观念,注重监督实效。进一步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积极探索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形式和措施,促进法律监督走进群众、扎根基层,实现检察工作自身的科学发展。

六、固本强基,提高队伍素质。坚持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以执法建设为核心,以执法作风和形象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做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者和保障者。

    各位代表,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大力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开创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局面,将我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活跃、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创新型和谐文化名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