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召开泉州市鲤城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2月14日鲤城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鲤城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泉州市鲤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31日在泉州影剧院召开,12月29日下午召开预备会。建议会议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鲤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鲤城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鲤城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鲤城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鲤城区2023年预算;
4.听取和审议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鲤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