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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鲤城区2022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2-06-08 | 字号: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鲤城区2022年第一批新增政府

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2223鲤城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鲤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报告,并对议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泉州市鲤城区2022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新增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要更加精准安排预算支出,强化债务风险防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规定的用途使用好债券资金,杜绝债券资金无效闲置和随意调整,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