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批准鲤城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9年11月19日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局长易文腾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报告,并对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泉州市鲤城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经济发展预期目标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