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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鲤城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10-17 |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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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吴明强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报告,并对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提出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泉州市鲤城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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