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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7-07-12 | 字号:

2017628日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吴明强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李丽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提出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