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决议决定
泉州市鲤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3-12-31 | 字号:

                     2013年12月30日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泉州市鲤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程和平检察长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将鲤城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活跃、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创新型和谐文化名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