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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鲤城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12-31 | 字号:

根据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旁听了原告欧雄诉被告泉州东非商贸有限公司、福建尼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庭审,听取了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的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并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区检察院了解民商事案件有关申请诉讼监督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17年来,区法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案多人少、审判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的情况下,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工作水平,区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卓有成效、亮点纷呈,在依法审理金融类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服务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法治化建设等工作方面取得新成效、新业绩,三年四次获得国家级荣誉(家事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典型案例连续六年上央视一套《今日说法》栏目,有效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区法院高度重视民商事审判工作,将其作为审判机关发挥审判职能、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依法开展民商事审判活动。2017年1月至2020年10月,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2048件,审结21204件,连续三年来结案率保持在92%以上。这些案件的及时审理,解决了大量的债务、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权属、婚姻家庭、合同、劳资及侵权等纠纷,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二)加强调解民商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区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商事诉讼调解的新方法、新机制,始终坚持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建立了立案调解中心,加强诉前调解,完善了速裁机制,妥善调解各类纠纷,尽量促使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探索联动调解、协作调解等新做法,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联动社会各方力量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聘任商会会员担任商事调解员,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构建消费纠纷调解协作平台。2017年1月至2020年10月,在已审结的 21204件案件中,共调撤结案11936件,调撤结案率高达56.29%,位居泉州市各县(市、区)前列。

      (三)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创优鲤城品牌。

 一是家事文化馆落成开馆。区法院的家事审判作为全国法院的试点工作,2019年7月,首家以家事文化为主题的“鲤城区人民法院家事文化馆”正式开馆,这是区法院延伸家事审判功能的又一重大举措。学习强国”全国平台首页“推荐”栏目对区法院家事文化馆开馆进行了报道。以家事文化馆为载体,区法院与区纪委监委共建“家风家训馆”,与区人武部共建“涉军法律援助服务站”,与区妇联共建“家事调解员培训基地”,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党校、鲤城行政学校共建“政德教育现场教学点”。家事文化馆被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妇联联合授予“泉州市家风家训馆”称号。

二是打造医患处置品牌。组建专家型审判队伍,邀请具备医学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对医疗纠纷案件实现专业化审判。与医调委共筑诉调对接平台,与泉州市第一医院、福医大附属二院等市区各大医院建立长效联络机制,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发生。出台全省法院首个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前鉴定规范,方便当事人进行风险预判。建设医疗鉴定远程视频听证平台,通过视频对接上海、广州等地医疗鉴定机构,开展医疗鉴定远程视频听证工作,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以《谁酿的苦酒》为题报道区法院审理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三是助力文化遗产保护。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2020年4月26日正式成立,受理一定历史文化空间范围内的文物资源、文化遗产相关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加强与立法、文旅等部门的互动,摸排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泉州市申遗工作。加强文化遗产法治保护宣传,与泉州市中院联合发布《泉州文化遗产保护白皮书》,在苏廷玉故居、中山路举办直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受理多起涉及名人故居、历史文化街区、博物馆经营等类型纠纷。

      (四)推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审判质效。

     区法院强化民商事审判的全流程管理,实行审判运行态势月分析、审限预警通报、每周排期开庭通报、结案情况通报等举措,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一是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聚焦医疗、教育、劳动争议、物业等涉及民生问题,妥善处理白金汉英语培训学校涉群体性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协助政府部门解决因白金汉英语培训学校倒闭而引发168位学生家长上访问题。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与行政部门、企业的三方协调,2017年来妥善化解了米亚索乐公司等系列劳动争议,审结劳动争议284起。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案件,区法院在审理某鞋服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通过灵活接管方式,让口罩生产企业继续使用破产企业厂房开展生产;某科技公司转产全自动口罩机引发合同纠纷,多名客户向“12345”及媒体投诉,区法院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促成该企业与9名客户和解,化解纠纷全力投入生产。

二是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化“法企互动”,发布商事审判白皮书、企业风险防控提示书,回应企业司法需求。区法院与区金融办、相关金融机构举行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金融运行态势,审慎处理我区涉及“财佰通”、“梦熙”、“东南大宗”等重大系列金融案件,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助力企业破产重整,妥善处置超越服饰(中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及衍生诉讼,依法审理福建省光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等案件。成立“执转破”预审小组,共移送23起“执转破”案件。编撰《提升营商环境司法“鲤”包》,为企业送出商事法律订制服务。

三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加强了民商事审判队伍建设,民商事法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得到了优化,注重提升法官业务素养,组织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52次。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整合撤并、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内设机构由12个精简为10个。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开展中层干部选任工作,提拔13名优秀年轻干警进入中层正、副职岗位,推进干部队伍结构年轻化。组建10个民商事审判团队,落实繁简分流,成立简易案件审判庭,对简易案件进行“集约式”审判。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问题

      虽然区人民法院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司法能力、办案质量、工作效率、审判改革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民商事审判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民商事审判工作任务繁重,人少案多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社会经济交往不断增多,公民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大量的案件和纠纷涌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鲤城区法院案件增幅较大,2019年区法院法官人均办结案件320余件,平均1个工作日需办结近1.3个案件,工作压力大。

二是基础配套设施亟待完善。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因功能区设置不够合理,导致群众诉讼不够便捷。海丝法庭需加快推进法庭建设及展馆建设

三是民商事审判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区法院在民商事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程序和实体处理等方面总体上是好的,但随着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各种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案件审理和调解难度进一步加大,个别民商事审判法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个别年青法官办案、调解缺乏经验。

三、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几点建议

      民商事审判工作,事关民生,事关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充分认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所面临的复杂环境和艰巨任务,始终坚持司法公正与效率,切实提高民商事审判质量,树立司法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要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始终坚持区委正确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依法监督以及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争取区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支持,形成营造良好司法环境的合力。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区法院的优势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有效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提高判的社会公信力。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民商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二)深化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效率

      要适应新时期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要求,健全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坚持公正高效司法,正确处理提高效率与保证公正的关系,既要程序公正,也要实体公正,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审判程序的完整性,提高区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要强化合议庭职能,进一步落实依法公开审判原则,提高当庭认证的水平和当庭宣判率。要进一步深化民商事审判方式改革,继续探索简易民商事诉讼程序改革和完善庭前程序,合理区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适用,不断提高诉讼效率,节省诉讼资源。要加强对案件质量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案件审理的动态管理机制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案件评查制度,完善审判流程管理,避免隐性超审限的发生,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督,促进审判活动规范,提高办案质量。要主动接受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认真配合做好区检察院的再审检察建议。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三)加强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进一步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案件诉讼调解力度,自觉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案件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化解纠纷与保护权利的有机统一,实现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与维护法治权威的有机统一,实现便捷灵活与严格程序的有机统一,从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不断提高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主体地位,坚持中立、自愿、合法、公开原则,组织案件当事人充分协商,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理性地化解矛盾纠纷,防止违法调解、强行调解、久调不决等现象发生。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和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出发,健全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和区司法行政机关,对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和调解业务培训,依法审查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努力使简单的民间纠纷通过人民调解途径处理;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检察、司法、信访等多部门的调解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通信息,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攻关,注重综合治理,形成新型实效的大调解格局。

      (四)关注民生民意,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要完善便民诉讼措施,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困难。要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不断改进立案工作,公开办理流程,落实立案办理信息公开制度,做好诉讼引导、判前释法、判后答疑、诉讼风险告知等工作,方便群众诉讼,提高民商事审判工作透明度和当事人的服判息诉率。要进一步探索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在立案时可根据当事人所诉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的繁简程度、争议程度以及标的额大小等因素,对民商事案件实行繁简分流。要继续加强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建设,时刻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困难群众依法缓减免诉讼费,让困难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发布区法院民商事工作重大决策和案件审判信息,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商事诉讼提供司法便利和优质服务。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审判工作水平

要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基本要求,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法官队伍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等建设。要适应新时期民商事审判工作发展对法官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改善民商事审判法官队伍结构,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要坚持向内挖潜,针对各个法庭案件数量、类型、难易程度通盘考量,合理配备司法辅助人员,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配齐配强民商事审判人员,切实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司法为民理念,注重司法礼仪,树立风清气正的工作作风,完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判人员与律师的关系,规范审判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狠抓廉政司法,严肃查处司法腐败行为。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法官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新型案件、疑难案件分析研讨,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活动,不断提高民商事审判法官驾驭庭审、法律适用、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司法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民商事法官队伍。要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人文关怀,加强心理疏导,为审判法官减压,营造温馨和谐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