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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发布时间:2017-07-11 | 字号:

628上午,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会议认为,区政府提出的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符合预算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有利于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债务限额调整是必要的,新增债务安排使用方案是可行的,符合鲤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会议要求,区政府应当用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债务,加强债务规模控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将新增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