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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31 | 字号:

区政府:

2020年10月29日,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吕国庆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鲤城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结合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的调研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优化资产配置,加强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较好地保障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履行职责,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资产管理意识不强, 资产监管力量薄弱;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资产管理不够到位;土地房屋权证缺失,部分单位资产闲置等。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增强管好国有资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落实落细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充实配强国有资产管理人员,明确管理人员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二、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有关部门要加大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整改,以监督促规范,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涵盖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核算管理,及时记录、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的数量、价值和增减变化情况,严格执行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和对账制度,确保家底清楚、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解决国有资产管理问题,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要加强沟通配合,推动财务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依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夯实基础数据,提升资产数据质量,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盘活闲置资产,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证缺失、资产权属不清的历史遗留问题,要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予以妥善处置,尽量补齐相关手续和资料,力争完成产权登记,确实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资产,也要做好资产账务登记,确保资产不流失。全面普查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土地房屋资产,了解掌握闲置资产、可盘活资产的数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盘活闲置资产。一方面加大资产调配力度,将闲置资产调配到确有需要的单位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另一方面积极采用对外招商引资、公开招租等方式,加快盘活闲置土地房屋资产,不断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划转给区属国有企业的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剩余安置房资产,有关部门要继续跟踪监督资产运营情况,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公益性国有资产的投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补齐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设施建设短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附件:关于鲤城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