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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31 | 字号:

区政府:

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政府、区食安办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努力推动“一法一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我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会议指出,我区在贯彻实施“一法一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够全面和深入;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需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还需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条件落后。

为进一步推进“一法一例”的贯彻实施,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入开展“一法一例”宣传贯彻工作。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一法一例”纳入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始终贯穿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全过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适时公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满足公众食品安全信息需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群众消费信心。鼓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通过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超等活动,采取社会公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科学消费、安全消费,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

二、夯实责任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要充分发挥区食安委统筹领导、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管计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落实落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要按照“一法一例”规定要求,抓紧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各街道、各职能部门既要守土有责,在本职范围内监管到位,又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处理好监管对象交叉、监管环节相互衔接不够清楚等问题,加强协同治理,避免监管空白和重复,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落实常态化监管措施,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热情,针对校园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餐桌污染、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以及群众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密切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积极推动“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畅通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渠道,持续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练好内功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相关部门要在核定人员编制内申请招考工作人员,补充新生力量,调整充实执法人员,解决监管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技术人才欠缺等问题。按照工作需要配备食品安全监管所需技术设备,整合调配相关监管部门技术设备,避免重复浪费,充实监管手段,强化监管措施。加强执法培训教育,定期开展监管人员法律知识、相关业务知识的集中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抓好街道、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补充配齐人员,定期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协管员综合素质。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资金,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对食品抽查检验检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所需费用,给予及时拨款。

四、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要按照“一法一例”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约谈制度,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指导成立行业协会,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社会责任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守法经营意识,提高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切实履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守住食品安全防线。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断改造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基础设施、配齐食品生产经营设备和工具,不断改善食品生产经营条件和环境。鼓励农贸市场业主与专业化运营单位合作,改造提升市场基础设施,引进专业化管理团队管理,规范市场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附件: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