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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31 |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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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9日,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王泽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泉州市鲤城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财政局局长吕国庆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泉州市鲤城区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结合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的调研报告,对两个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环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目标,在抓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保有压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区经济运行呈现先降后升、常态回归、形势趋好的发展态势,财政收入高开低走,近两个月收入回升,降幅有所收窄,全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经济社会发展趋稳向好。

会议指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部分经济指标下滑明显;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项目投资增长动力不足;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民生保障任务仍然艰巨。

为促进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区委“1235”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盯全年任务目标,对序时进度滞后的指标要对标找差、分析原因,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科学研判经济形势,找准经济发展支撑因素和增长点,在招商选资、产业升级、新兴经济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坚定信心,凝心聚力谋发展,全力以赴抓落实,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工作有效,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预算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推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深入开展高新企业的培育工作,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为企业享受科技政策提供宣传、指导服务,高标准打造科创平台,加速人才、技术、市场等科技创新高端要素的有效集聚。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能制造,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新动能,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引导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构建共创共享的产业发展共同体,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产业链内循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在提升发展传统商贸业基础上,主动适应消费升级需求,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和消费增长点。

三、积极扩大合理有效投资。着力驱动古城商贸振兴和新区城市现代化两大引擎,聚力招商引资,狠抓项目建设,招引更多大企业好企业、大项目好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工作,全力推进新区重大片区开发和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加强项目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报批和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达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政策扶持、资源等要素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鼓励企业加大产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增强民间投资信心,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更多项目投资建设。深化国企改革,整合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发行债券、争取上级资金等手段,拓宽国有企业融资渠道,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四、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好“暖企”政策措施,切实将已安排的疫情防控保障资金和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有针对性地纾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用足用好财税政策,培育涵养税源,夯实财政收入基础。狠抓财政收入,完善收入动态监测预警,加强税收征管,确保税收和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坚持量入为出,更加注重支出结构调整,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做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依法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五、推进民生事业稳步发展。加强医疗卫生资源建设,着力培养医师队伍,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数,健全完善疫病防控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安全体系,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古城新区办学差距,统筹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扎实推进稳岗就业、污染防治、扶贫帮困、健康养老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服务、城市精细化管理、垃圾分类管理、老旧居民小区改造等各项民生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90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区人大财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附件:关于鲤城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