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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鲤城区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与2019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0-12-31 | 字号:

区政府:

2020年9月29日,泉州市鲤城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吕国庆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董宗雄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区人大财经委提出的初步审查报告,对两个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2019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及审议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深挖财税增收潜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有力支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积极整改2018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取得一定成效。

会议认为,区审计局依法对2019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还开展了区重点项目管理及进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反映审计情况,揭示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建议,推动问题整改,较好的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为审查财政决算草案提供了重要依据。

会议指出,2019年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增收困难,税性收入占比下降,财力偏紧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更加明显;预算执行进度总体偏慢,个别科目超预算支出,部分指标下达不及时,有些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少数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结余资金未上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存在一定风险。对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狠抓财税政策落实,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新要求,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针对性地纾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补贴、奖励等手段,引导扩大有效投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壮大提升产业集群,做大经济总量,增强财政实力。

二、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保持财政平稳运行。积极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加大项目引进和招商引税力度,大力培育涵养税源,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挖掘隐蔽税源和潜在税源,做好跟踪管理和服务,坚持依法征税,认真组织非税收入,确保应征尽收。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把握好土地出让节奏,加快回收土地出让收入。把握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增加地方财力。切实采取措施清理各类暂存暂付性款项,继续清理盘活结转结余资金,统筹用于重点支出。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三、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管理,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坚持零基预算、有保有压,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债务资金管理监督,动态监控债务规模变化,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扎实抓好审计整改。审计部门要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开展审计监督,加强重大政策落实、财政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地方政府债务、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审计,敢于揭示问题,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切实提高审计监督质量和效率。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落实整改责任,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健全整改长效机制,促进工作、完善制度。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泉州市鲤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研究处理,并自收到审议意见之日起90日内,将研究处理情况送交区人大财经委征求意见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10